国际高油价导致上半年国内三大石油公司石油特别收益金大幅增加。交银国际首席能源分析师贺炜指出,国家征收特别收益金主要用于炼油及农业等下游行业补贴,虽然目前国际油价处高位运行,但考虑上述行业发展,国家近期不会轻易上调特别收益金起征点。
国际高油价导致上半年国内三大石油企业石油特别收益金(暴利税)大幅增加,中石油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478亿元,同比增加近330亿元;中石化特别收益金增加133亿元,达165亿多元;中海油缴纳的特别收益金为97.5亿元,是2007年同期的四倍多。
贺炜表示,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后归统财政部,而自从2005年以来国家给予中石油、中石化以及石油下游的交通运输业、农业等相关行业的财政补贴也多来自于征收的特别收益金。随着国际油价的大幅上涨,而国内成品油价格受到政府调控影响,两大石油公司的炼化板块亏损严重,同时下游相关行业生产成本也随之增加,国家财政补贴幅度也随之增大,因此,但考虑到上述行业的发展,国家近期不会轻易上调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。
对于备受业界关注的石油特别收益金调整一事,日前中国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在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透露,在目前条件下石油特别收益金不可能做出调整。他指出,虽然至今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尚未有调整的政策出台,但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进行研究,同时公司也正努力促进,希望特别收益金政策能够尽快做出调整。
特别收益金俗称石油“暴利税”,根据国务院及财政部下发的《国务院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》以及《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自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(40美元/桶)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。财政机关以书面形式确认石油开采企业应缴石油特别收益金金额。石油开采企业应在接到书面确认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缴入中央金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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